梅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回应
3月起,梅州通过社保卡发放第二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来源:梅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27 16:38:47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梅州市社保局发布通告,梅州市将于2023年3月起,为第二批全市年龄80周岁以下且社保卡金融账户状态正常并激活的城乡居保参保人,转换至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转换过程无需参保人办理任何手续,其余人员仍按原渠道正常发放。

  其中,首批17.1万8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已于2022年前转换由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已到账。

  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尚未申领社保卡的,可到我市任一社保卡服务银行(工、农、中、建、广发、邮储、农商行、交通银行)办理社保卡申领。参保人已有社保卡但存在未激活、密码遗忘等情况的,可到所持社保卡的发卡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参保人也可以在微信小程序登录“电子社保卡”,点右下角“我的”,再选择“我的社保卡”,查询自己“使用中”的社保卡发卡银行信息和应用状态)。参保人可在上述任一家银行 ATM柜台机上取款,广发银行、农商银行社保卡跨行取款每月前三笔免手续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社保卡跨行取款全免手续。

  此外,对于行动不便者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参保人家属可电话联系开户银行提供预约双人上门核实服务,协助客户启用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记者 黄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