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员会、梅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广东省、梅州市和我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工作安排,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林业工作相结合,为推动梅江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梅江区林业局于2024年4月恢复独立设置,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责任股室(下属单位)共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建立起责任层层压实、协作配合紧密、成果成效显著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梅江建设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带头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林业工作部署,推动“十四五”时期林业改革发展,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林业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组织在职在编干部学法学习和考试,全体干部均按要求完成年度学习目标任务,并通过学法考试,通过完成率100%。三是开展多形式学习,积极运用学习强国APP、党支部学习、粤政易、“广东普法”“梅州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为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严格贯彻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不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实施,不折不扣做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二是依法履行工作职能。一是明确职能定位。为进一步规范林业局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根据《梅州市梅江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入优化职能配置,明确各股室职能、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坚持学法用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中层以上干部重点学习的带动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定完善了学法用法相关制度,坚持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以及健全法律顾问等制度,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极简办”和深化“极简审批”“跨域通办”改革,持续抓好2024年“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工作,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按照“精准对标、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对照省、市清单依法调整下放行政职权,并加强对基层承接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的培训指导,提升下放事项运行效果。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措施。印发“双公示”工作方案,全面、及时、准确地将产生的“双公示”信息统一归集于信用主体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进一步提升我局“双公示”信用建设水平。截至12月底,高效办结政务服务事项74个,完成“双公示”信用信息74条。二是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对照省级、市级清单认领,编制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未发现本单位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努力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配套制度。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指示,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在梳理过程中,遵循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原则,对照上位法和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查,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社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等情形的,一律做好梳理清理,本年度,我局未有需要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二是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因今年4月份进行机构改革,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法资格审查程序,重新分配1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编号,7人通过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助力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力量。三是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质量效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部署的各项任务,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有关培训,落实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涉林事项评估与指导等。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均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提交审议。制定并完善《梅江区林业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依法把关,推动科学决策。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当好“参谋员”,常年聘请广东归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林业局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疑难问题处理,鼓励各业务股室积极联系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共同分析,把好“规范关”,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今年以来共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65 次,有效防范风险,切实保障依法决策。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夯实基层执法基础。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成立区林业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小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工作。持续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12月份高效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每月一课堂”专项业务培训,全面加强镇街涉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监督和指导,更好地服务绿美梅州生态建设、“百千万工程”,不断健全镇街与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扎实推进放权赋能。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下放镇(街)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证件电子亮证执法。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粤执法”的普及应用和规范管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建立健全事前预警告知、事中执法宣传、事后学法评价工作机制,将普法纳入综合执法全过程。三是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大野生动植物防疫、制假售假、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对行政执法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督。2024年,我区共发生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4宗,其中滥伐林木案件8宗,毁坏林木、林地2宗,违反使用林地21宗,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案件2宗,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法规案件1宗。截至目前,共查结案件32宗,结案率为94.12%,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维护了我区林区治安稳定。全年未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建设阳光政务平台,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构建公开、规范、廉洁、高效的阳光政务体系,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林业局组织机构职能、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信息、行政执法、政务服务事项、上级有关通知公告工作部署等信息在林业局官网、“双公示”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多渠道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都能及时迅速处理,不存在懒政、怠政等情况。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一是加强对林业局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分管领导对林业局各股室、直属单位和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和党员干部的谈话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梅江区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梅江区林业局党内谈话制度》《梅江区林业局干部职工组织纪律制度》《梅江区林业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落实落地,着力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林业管理水平。三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我局共承办1件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并答复提案人,答复满意率达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高度重视林业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坚持部门协作,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严格信访办理时间、质量要求,对群众直接提出和上级转办的各类信访明确办理时限。2024年以来,我局接到来自领导信箱、梅州市林业局、来信来访、邮箱、传真等途径的信访件8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和办理,全部按相关规定办理答复,正确回应社会关切,查处信访所举报的违法行为,解决群众诉求,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未出现超期件、不满意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解答执法疑问,调解山林纠纷。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2024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各项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局网站、宣传标语、宣传册、宣传海报、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举办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第五届广东省森林文化周(梅江区分会场)活动,切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助力提升社会法治意识。今年共派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00多份,悬挂法律法规宣传横幅、发布电子宣传标语等80多条。二是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多渠道宣传宪法和林业法律法规,充分利用“3•12”植树节,号召呼吁全区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我为梅江种棵树”活动,2024年举办义务植树活动270场次,完成县镇村绿化种植60.7万株苗木,比计划种植任务43.6万株多种植17.1万株。
五、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我局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同时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仍需提升。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量薄弱。机构改革之后,我局暂无独立的执法部门和人员,存在空编缺人现象,其中部分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并不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的条件,故无法持有行政执法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局的执法力量。三是基层执法培训指导需进一步加强。实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后,部分行政处罚下放,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流程及行政裁量权基本准则等仍不够熟悉。四是法治宣传形式需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主要依靠拉横幅、发宣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单一、载体不多。对于网络宣传空间挖掘不够,运用新媒体手段进行林业法治宣传的能力有待增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抓实抓细本单位法治政府工作。
(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林业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法治工作融入林业工作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干部法治观念。
(二)加大力度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推深做实林长制,深化“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工作机制,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主题活动,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森林文化、野生动物、森林防灭火等知识更加深入人心,提升群众对林业管理的认同感,营造全民共建共享森林文化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基层执法培训指导。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对镇、街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规范标准,有效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林业行政执法放得下,镇、街能接得住。
(四)健全执法机制建设。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全过程的实际应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林业监管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管理监督措施,全面提高林业干部公共服务和依法履职能力。
梅州市梅江区林业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