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深圳市聆风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我局文书邮寄到你单位被退回,无法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告送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示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梅区人社监列决字〔2025〕1594号)。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
索引号: | 1144140257010803XM/2025-0029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
名称: | 公告送达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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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 |
主题词: |
行政相对人:深圳市聆风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我局文书邮寄到你单位被退回,无法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告送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示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梅区人社监列决字〔2025〕1594号)。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
主办单位: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3-2196733
441402020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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