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陪照护服务对象仅适用于免陪照护病区的特级、Ⅰ级护理的住院患者。
“免陪照护服务”的适用范围?
发布日期:2025-04-14 浏览次数:-
主办单位: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0753-219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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