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请各成员单位于2008年8月22日前将“关于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型反走私调研文章”提交区打私办。详情见《梅区打私办(2008)1号文》
反走私举报电话:
2196901(梅江区打私办)
2396339(市工商局梅江分局)
◎投诉信箱
--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