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召开
来源:区委办  发布时间:2020-01-11 10:57:18  浏览次数:-
【字号:

梅江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召开

持之以恒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

    1月10日,梅江区召开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全区主题教育中探索积累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区委书记朱国城、市委主题教育第一指导组组长黄庆福参加会议并作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巫繁星、区政协主席赖经烈、区委副书记张军等参加会议。

    朱国城指出,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在市委第一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紧扣主题主线,坚持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做到规定工作一项不漏、参与对象全面覆盖、组织领导措施有力,进一步提高了理论素质水平、强化了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了改革发展信心、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营造了风清气正氛围、解决了民生实事难题,全区主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朱国城强调,要注重方式方法,探索形成主题教育“梅江做法”。一是始终紧扣主题主线,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确保主题教育不“走神”、不“散光”。二是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坚持突出重点,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把压力传导下去,把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三是始终注重统筹兼顾,注意打通四项重点措施的内在联系,坚持边学边查、边做边改,坚持学做结合、查改并行,增强主题教育整体效果。四是始终坚持严督实导,分级分类推进,压紧压实责任,做到上下联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五是始终力戒形式主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折腾、不反复,留足时间抓学习、抓落实、抓整改,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六是始终坚持刀刃向内,突出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以实干实绩实效取信于民。

    朱国城强调,要坚持常抓不懈,坚决抓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一是持续抓好理论学习,依托各级党校、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红色教育基地等各类培训阵地,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汲取精神力量,厚植思想根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政治品格。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感受到新变化新成效,巩固整改成果。三是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发力精准整治“四风”问题,并建立健全激励担当作为制度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把初心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四是持续抓好建章立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立完善体制机制,让初心和使命在广大党员干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五是持续抓好成果运用,强化党建引领,创建党建品牌,抓实基层治理,把主题教育期间激发的干事创业热情转化为推动梅江苏区振兴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在经济建设、民生改善、创文攻坚、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应急维稳等各项工作中,勇于冲锋在前,敢于作出表率,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梅江苏区振兴发展。

    黄庆福认为,梅江区主题教育组织领导抓得“紧”, 学习教育突出“细”, 调查研究做到“深”, 检视问题体现“真”,整治整改效果“实”,办好办成了一大批实事好事,解决了一大批民生领域的“老大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亮点纷呈、精彩频现,得到了群众点赞、干部好评和社会认可。下来,希望梅江区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市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一要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下功夫;二要深入抓好专项整治和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要强化党员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把主题教育激发的奋斗精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四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同志,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区委指导组正、副组长;区直正科以上单位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区直各系统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专职副书记;各镇(街道)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