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梅江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库
>
就业服务
女职工哺乳假期 工资待遇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8-11-01 00:31:31
来源:本站
根据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75%发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