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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知识问答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25 08:45: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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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项惠民政策。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和中职技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本市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3、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哪些渠道?

  答:缴费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次年度缴费时间。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弃保。缴费标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目前我市的缴费渠道有四个方面:一是自助缴费。参保人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陆“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乡村金融服务站的助农取款服务移动终端设备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保险费。二是银行窗口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各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网点的服务窗口进行缴费。三是签约扣款缴费。参保人员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或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等银行窗口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四是乡村金融服务站缴费,农村居民通过乡村金融服务站的助农取款服务移动终端设备,使用银联卡闪付,二维码支付银联手机闪付等支付方式办理缴费业务。五是税务部门前台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微信、龙支付、支付宝、云闪付)二维码缴费。

  4、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如何办理缴费?

  答: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收缴、造册,报学校所在地镇(街道)医保经办部门进行报盘登记核定,登记核定无误后,学校持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或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5、特殊人群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答: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民字〔2017〕35号)规定,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其个人缴费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补助。

  6、哪些特殊人群可以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缴费期结束后,允许部分特殊人群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中途参保缴费。允许中途参保的对象分为两类:(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新迁入梅州户籍的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途转入梅州就读的学生、社会福利机构接收的弃婴(童)和流浪儿童;(二)新审核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的特殊人群。

  7、缴费期结束后出生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答: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可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备注: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需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