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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布
来源:梅江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2-24 17:39: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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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八届梅江区委第八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8个单位党组织已通过单位网站全文公开整改进展情况,现将摘要发布如下:

  金山街道党工委: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对党建工作督查制度、会议和汇报制度进行细化,强化街道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成立党建工作督查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机关党支部、各村(社区)党组织等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结合年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会议,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听取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针对“抓干部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重新修改完善《请休假和干部考勤制度》和奖惩规定,不定期开展查岗考勤,突出整治“慵懒散”方面问题;纪工委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作用,今年开展中心工作和干部作风督查35次;成立机关纪律作风督查组,各部门联合负责做好督查工作和完善督查台账。

  针对“执行工会管理政策走样”的问题,组织工会委员和干部职工学习省总工会有关工会会费收缴的相关文件内容,提高工会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明确缴费标准,足额收缴工会会员会费;制定完善机关工会会费收缴和费用审批流程,规范工会费用支出。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针对“堵住医用耗材采购监管漏洞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加强医药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成立整改专项组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走访和座谈,针对医用耗材采购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化监管,依托省采购监管系统对医用耗材采购数据进行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对线上医用耗材采购比例的督查力度,每月将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采购情况上报市局医药部门。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巡查管理力度不够大”的问题,组织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全方位医保基金巡查监督机制,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常态化的巡查监管;加大基金监管的宣传力度,结合“医保基金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等方式,发放宣传手册10000份,提高医保基金监管的群众知晓率;建立社会监督奖惩激励机制,设立基金监督电话,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科学运用信息化智能监管手段,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全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提高监管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针对“以标准化和信息化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识欠缺”的问题,推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目前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率达100%,零售药店上线率达到56%;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监督水平,抽调25名专业人才组成专家库,为开展基金监管和执法行动提供专业知识的支持;建立医保基金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行业、群众代表作为医保基金义务监督员;约谈10名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医疗机构作出处理,责令退回违规费用。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

  针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不够扎实,服务效能有待提高”的问题,对相关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立行立改,调整2个后台办公室和增设1个窗口解决医保中心人员进驻;全面梳理全区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已完成51项事项进驻工作;对未进驻事项开展调研,制订切实可行的进驻方案推动进驻工作。

  针对“惠民信息平台功能仍需完善”的问题,对惠民信息平台身份验证功能进行优化,方便农村老年群众使用惠民信息平台;向相关单位收集惠民信息平台工作问题和意见18条,组织开展培训会对18条问题进行解答;印发《梅江区惠民信息平台网站巡查制度》,提升惠民信息平台网站管理和服务水平,今年8月以来,发布惠民信息16条;在惠民信息平台增设“网站意见”栏目,拓宽群众反映惠民信息平台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

  针对“‘12345’政府服务热线部分承办单位积极性不够,处理工单不够主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开展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专项业务培训,强化各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热线工作服务水平;将热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考核作为促进各单位做好便民热线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立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承办主体联合审定工作小组,加大对复杂疑难事项的协调处理力度。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针对“双拥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配强双拥工作股人员力量,安排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股长,充实2名干部到双拥工作股,并配齐办公设施;加强双拥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双拥宣传活动;全面启动双拥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及时完善台账资料并上报系统。

  针对“对本地区先进典型退役军人的挖掘和宣扬有差距”的问题,通过单位网站对张富清等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积极发动各镇(街道)挖掘辖区内优秀退役军人典型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目前共有4名同志被镇(街道)推荐;在双拥主题公园增设革命英雄和本地先进退役军人典型的宣传栏,在长沙革命烈士纪念园建设英烈墙和增设展馆布陈。

  针对“对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缺失”的问题,完善《梅江区法律援助处对退役军人及军属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方案》,镇(街道)与区司法局共同落实好援助律师的考勤制度,并在区司法局设置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窗口;挑选具有法学专业退役军人党员入驻,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开展退役军人公益法律宣传活动和政策宣讲会,发放政策类宣传物3万多册。

  民政局党组

  针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要求谋划,围绕民生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题,专题研究部署工作,督促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殡仪馆扩建项目存在问题,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建设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动工建设;督促相关业务股室抓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跟踪问效,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召开殡葬工作专题协调会,积极向上级争取经营性公墓建设指标;组织召开全区“长者饭堂”助餐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长者饭堂建设全覆盖。

  针对“对下属单位的政策执行监管不严”的问题,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要求,做好现金日常使用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财务工作;组织人员清查市殡仪馆内出售的殡葬用品违规定价问题,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对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及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相关业务股室加强对市殡仪馆的监督管理,组成专项小组不定期开展检查。

  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监督指导各党支部落实好意识形态建设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对民政领域最新政策的掌握,做好宣传贯彻解读及舆情处置;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督管理,坚持党建引领,做好基层社会组织党务指导工作;扎实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督促并要求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开展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情况自查自纠。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针对“对巡察和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组织学习《关于对八届区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对共性问题再次开展自查,重新制定整改清单,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等财经制度,完善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防控制度。

  针对“学习态度不端正和学习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现象”的问题,对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的干部进行全局通报、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对部分检讨内容不够深刻的干部,进行党内谈话提醒,重新撰写、逐一验收;指定专人收集和负责检查党员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避免出现抄袭等低级错误再次发生。

  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召开局党支部大会暨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会,观看廉政教育片,组织学习《梅州市正风反腐警示教育读本》等教育资料,强化党员干部党纪法制观念;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开展谈心谈话,强调纪律问题,做好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针对“行政执法监督不严”的问题,对违法执法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强化党组对行政执法案件的领导,实现重点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判,逐级审批工作机制;召开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业务培训4场,相关业务股室对局各行政执法案件的程序、流程、规范性和合法性等进行严格指导和把关;制定完善局重大案件决策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工作规范,细化完善行政执法流程。

  针对“执法培训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将执法培训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题范围,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完成情况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制定执法培训年度计划,提高培训时长,及时组织培训学习新法规新条例;加强执法培训的内容覆盖,开展安全监管、人防、消防等重点领域的专题培训。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固定资产未按时登记入账、长期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等问题立行立改,按规定及时完善和更正错误信息;加强业务培训,党组会议学习固定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完善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每年进行1次固定资产盘点,并报送局办公室和财务室。

  区侨联党组

  针对“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性;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围绕侨联主责主业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修订完善《梅江区侨联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发挥统筹谋划主责主业工作能力。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召开第三季度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研判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签订《区侨联意识形态责任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涉侨意识形态动向及有关情况;协同相关职能单位收集区内侨商信息,并建立台账资料。

  针对“财务管理亟待规范,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实务》《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修订完善《梅江区侨联财务管理制度》《梅江区侨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梅江区侨联慰问制度》《梅江区侨联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