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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粤千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案(无处方销售处方药)
来源:梅江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9-03 11:17: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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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案情
      2026年6月,梅江区医保局通过日常检查发现梅州市梅江区粤千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自行购买空白处方单据,在群众到店购买药品涉及处方药品时,由药店工作人员开具处方单进行归档保存。经核查,该机构使用以上方式个人账户结算共6条数据,涉及医保个人账户结算金额共计180元。
     二、处理情况
     梅江区医疗保障局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梅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全额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0元、违约金54元,约谈该门店负责人并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同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