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区畜牧品种改良项目要求,结合本区畜牧业实际,现将筛选条件、实施企业公示如下:
一、筛选条件:
1.梅江区非禁养区内或得到梅江区人民政府审批延迟关闭的生猪养殖场。
2.养殖场应具有相关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及环保设备设施相对完善。
3.养殖场管理规范、养殖废弃物处理配套设施完善,未实施过此类项目的养殖场优先。
二、实施企业:
1.市级畜牧品种改良经费下达给梅州市运兴实业有限公司丽园农场3万元用于引进和繁育生猪优良品种。
2.市级畜牧品种改良经费下达给梅州市梅江区金晓生态家庭农场3万元用于引进和繁育生猪优良品种。
3.区级畜牧品种改良经费下达给梅州祥增养殖发展有限公司3万元用于引进和繁育生猪优良品种。
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4月1日
受理单位:梅江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电话:2196651)
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