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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塘青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调整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07 16:06: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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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2020年12月30日,梅江区人民政府收到梅江区西阳镇人 民政府发来《关于请求同意启动梅江区西阳镇塘青村村庄规划 调整的报告》,来函提到: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西阳 镇积极落实公墓选址,但目前公墓选址用地与《梅州市梅江区 西阳镇塘青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2017-2025) 确定的农林用地性质存在冲突。为加快项目建设,申请对《梅 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塘青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进 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 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 办法》等规定,现将调整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 询意见。 

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2月5日 

用地位置:梅江区西阳镇塘青村 

拟调整内容: 

(1)将村域西南侧的部分农林用地(E2)调整为区域公 用设施用地(H3),调整面积约300亩。 

(2)在项目南侧新增一条规划路,宽约6米;同时对北侧 现有道路硬底化。加强项目与对外道路的衔接。 具体内容详见图所示。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调整内容,不涉及调整的内 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反馈至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邮政 编码:514768 )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吴小红),联系电话:0753- 2884318;

 (3)电子邮箱反馈意见:xyzdb123@163.com 

  注意:所有反馈意见须注明“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塘青村 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调整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2月5日,信函 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该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电子邮箱反 馈意见发件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 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 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如反馈意见的信息 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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