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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西郊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西郊街道  发布时间:2021-01-19 17:51: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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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委、区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我街道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广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基层治理、全力维护社会面稳定,努力为构建“诗画梅江、文明客都”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作出积极贡献。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方面。

  1.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街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到实处:一是通过邀请党校讲师、法律顾问到街道给全体干部授课的方式进行;二是抓好“头雁效应”学法,发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法等方式。使街道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适时调整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推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登记,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适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重大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强化了组织机构,健全了学法用法制度,明确了分工要求,各司其职,责任得到落实。

  (二) 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1.以规范行政执法为主线,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街道25名在编干部参加广东省综合法律网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二是我街道暂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无行政执法案件;三是高度重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积极落实对下放权责清单的承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无行政执法不作为情况。四是我街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无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五制定了《中共梅州市梅江区西郊街道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了重大决策范畴,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六严格执行《中共梅州市梅江区西郊街道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各项规定,对于列入清单的各项工作,均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进行集体决策。

  2.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层民主规范化法治建设得到提升。

  一是进一步强化村(社区)民自治工作。按照村(社区)民自治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进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村(社区)务党务公开,选举产生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对各村(社区)党务政务等涉及的重要事项实行定期公开,严格财务监督和管理,提高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为确保村(社区)民自治工作制度化,街道指导并督促各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并及时上墙公开,提高自治规范化水平。目前,西郊街道辖区各村(社区)均能按照“村规民约”进行有效管理,人民群众参与自治的自觉性较好,街道民主法治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

  二是强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直以来,西郊街道十分注重信息公开工作。街道不仅在办事处的公开栏和LED显示屏中不定期向辖区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劳动保障、扫黑除恶等信息,还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等制作成办事流程图上墙,让辖区内的群众更好地了解街道的服务范围和工作职责,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村(社区)都开辟专门公开栏,及时公开党务政务,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救助、三资管理等工作。

  (三) 法治社会建设方面。

  1.着力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街道结合征地拆迁、扫黑除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 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二是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六进”活动;三是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四是要求领导干部在线学法、在线考试。领导干部在线学法的学习率、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今年开展法治集中学习宣传活动7场次计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含疫情期间的入户宣传)2700余份,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同时促进街道领导干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以人民调解为平台,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的作用,利用“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管理平台,坚持依法调解。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依法调解,提高调解效率;二是积极探索完善“人民调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群防群治”三位一体村级网格化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区、镇(街)、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四级调解网格的职能作用,会同综治、信访、公安、司法、村居法律顾问等调解资源,联合村(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方位防控“民转刑”案件,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未发生1宗“民转刑”案件。今年街道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处民事纠纷241件,调解成功236件,调成率97.9%,其中司法所调解51宗,调解成功49宗,调成率96%,达成书面协议8宗,口头协议43宗,涉及金额约119.91万元。没有发生1宗因调处不及时、不得当而酿成的恶性案件,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3.坚持精准施策,全力抓好疫情防控。

  一是强化联防联控。街道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疫情防控部署,围绕“外防输入、中防松懈、内防反弹”总要求,始终把疫情防控摆在重要位置,全力以赴打好防 “疫”战,创新运用联防联控机制,率先采用农村小喇叭、流动音箱等方式广泛宣传,发放各类宣传物品约9万份,充分运用大数据、粤康码等科技手段,排查了9477户约4万余人口,实现辖区零疫情。二是有序开展复工复产。率先组建企业复工小组,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难题,在最短时间内100%实现辖区内82家企业、共1100多人复工复产,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复苏。三是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在黄塘医院设为市级新冠肺炎疫情定点救治医院的情况下,众多老旧小区是无物业管理、单体楼栋多(有物业小区15个,无物业小区、单体楼栋149个)、辖区流动人口多的背景下,街道、村(社区)干部冲锋在前,深入一线,涌现了范文婷、谢治国、陈玉敏、熊永和等一批防疫先进典型,尤其是范文婷同志作为全市唯一一名社区干部受到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并评为先进个人。

  (四)深入推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一是我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营商环境,围绕项目落地、开工、投产,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金融信贷、劳资纠纷、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涉企“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做好重点项目、企业的法律咨询、风险控制、政法宣传工作。积极化解对征地拆迁、金融安全、资源环境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重点对金融、财税、资本市场、社会民生等领域经济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建立警民联调、信访听证、律师参与矛盾化解“三项机制”,不断强化涉企纠纷调解能力建设。二是加大力度对强揽工程、阻挠施工、采取暴力手段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黑恶霸痞势力的线索摸排。加大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全保卫,依法打击影响、干扰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项目内部及周边治安秩序,重点打击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侦办一批涉企积案、难案,真正让企业安心经营、安心发展,依法保护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带动促进全街道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护航经济发展。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不够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复杂化,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难度加大,处理实际情况需要多方面综合考虑与探讨。

  (二)随着普法宣传的深入,虽然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是干部群众学习热情不高,学习宣传方式有待创新,但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流于形式。且相关部门认为普法仅是某个部门的事,重视程度不够,普法面不广,创新力度不足,部门之间联动衔接不够,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三)没有制定法治建设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一些部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因无专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设备等原因暂无法承接下放的权责清单,无法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四)各村社区的“村规民约”有待完善,街道村社区、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等办事流程没有做到信息公开,党务政务信息没有及时向群众公开,不利于群众充分了解街道村社区的治理工作。

  (五)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一些监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此外,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合力,监督问责相对弱化,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比较明显。

  三、对近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我街道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中,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接下来,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带头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督导职能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工作。

  (一)在法治的引航下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形成有序有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优化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营造和谐稳定、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维护公共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街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要严格把关,对自身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做到合法性备案审查。以普法宣传为抓手,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学法、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等活动,把提高政法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学习培训工作,健全完善法治能力考核测试制度。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强化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健全审查时限、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机制;三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部门应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部门职责,解决探索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和管理机制,加强专业人才的配备,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五)推进司法为民,强化公共服务意识。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实现“小调解”维护“大稳定”;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实现“小宣传”促进“大和谐”;三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实现“小平台”激发“大作用”;四是严格落实社矫安帮,实现“小服务”推进“大管理”。   

  (六)继续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根据“党建引领,三治结合”的要求,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完善部门办事指南,及时公开党务政务,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救助、三资管理等工作,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和重点人员稳控力度。并继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律“六进”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

  


中共梅州市梅江区西郊街道工作委员会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西郊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