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12 17:45:30  浏览次数:-
【字号:

梅州市梅江区舒耳采耳店

  本委受理李孟霖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梅区劳人仲案字〔2021〕11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人李孟霖要求你方支付2020年12月、2021年1月的工资合计6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9时在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联系电话:0753-219673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出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10日内,逾期未领取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