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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革命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厕所改造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16 17:50: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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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20〕104号)会议精神及我市“厕所革命”三年计划,探索实现“以商养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厕的建、改、管、养水平,我局拟将强民公厕、亲水公园公厕等2座公厕向社会招募合作商负责公厕的提升改造、管理、维护和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包含强民公厕、亲水公园公厕等2座公厕,实行市场化托管,由合作商全面负责公厕的提升改造、管理、维护和经营。

  二、合作内容

  1、合作商必须按照市环卫局关于智能公厕的建设标准,组织施工队对强民公厕、亲水公园公厕进行提升改造,建设资金由合作商负责,市环卫局对工程建设进行技术指导(项目效果图、施工图见附件)。

  2、完成公厕提升改造后,由合作商负责公厕的管理、维护和经营,合作商必须保证2座公厕的正常使用、管理、维护,并达到市环卫局关于公厕管养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3、合作商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利用空间开展广告投放、店铺经营等活动,享有公厕的经营收益权。

  4、采用“一厕一策”的模式进行,在政府允许下,最长合作时限不超过20年。

  5、接受业主方的监督和考核。

  三、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四、需提交资料及确定

  1、需提交企业相关营业、资质证明和法人证明资料(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下同)。

  2、提交合作组织资料,包含日常管理人员数量、开放时间、作业保洁标准是否响应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要求。

  3、提交经济测算书,包含公厕提升改造建设费用、日常管理等支出费用,如需市环卫局补助的费用应明确额度、理由等,且需经过市环卫局批准。

  4、确定合作商的办法:根据响应程度及经济测算以最有利于市环卫局为依据,下一步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采用第三方公开实施。

  五、报名及提交资料

  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即2021年4月30日截止。

  六、招募需知

  1、公厕的提升改造及日常管理、维护等费用需合作商自行解决,公厕的日常管理、维护应符合市环卫局及相关单位的管理要求及日常检查。若达不到市环卫局对公厕提升改造建设及相关管养要求应接受处罚,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市环卫局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且公厕及附属店铺等由市环卫局无条件收回,不予以任何赔偿(具体条款见市环卫局与合作商的签订的合同)。

  2、公厕实行不收费,商铺依法依规经营。

  3、合作商与市环卫局签订合同时,需提交履约保证金5万元给市环卫局,合同期满后且公厕(包括公厕内的设备设施等)无损坏的情况下不计息退还给合作商。

  七、其他

  需现场踏勘或其他未尽事宜可向市环卫局电询,联系人:陈智刚,办公电话:2272322。

  附件:1、强民公厕、亲水公园公厕、亲水公园公厕②效果图

   2、强民、亲水公园公厕施工图


  附件1:强民公厕、亲水公园公厕、亲水公园公厕②效果图.docx

  附件2:强民、亲水公园公厕施工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