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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0-19 16:12: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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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江区青少年文化宫现对青少年活动中心大楼六楼功能室(详见本中心公开的招租竞价资料),以有保留价的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要求:

  1、中心大楼六楼功能室按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应在参加竞租前进行实地查验,并到本中心查阅竞租及承租要求和约定的相关资料。

  2、须在参加竞租时向梅州市梅江区青少年文化宫提供各级教育部门备案的培训资质证明、培训课程安排、培训师资证明。如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将取消竞租资格。

  3、竞租成功后,承租人(1)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场地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2)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3)本中心与一般场地租赁项目不同,承租方与出租方并非纯粹的租赁关系,承租方在开展培训业务时须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并接受出租方在培训课程设置、排课时间、收费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承租方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须接受出租方的前置审批,前置审批主要检查项目包括培训课程设置、排课时间、收费水平、财务监管措施是否符合本项目招租书及竞租书所限定的指标;(4)本中心开放时间为08:00——22:00;(5)须协助梅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做好思想引领教育、法治意识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并在签订合同后每季度举行一次免费公益活动,并向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公益活动方案;(6)按培训周期为准,每年为青少宫提供4—8个公益培训名额;每培训周期须安排每一位学生参加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的思想引领和法治安全教育的公益教育课程,并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由中心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活动记录服务时长);(7)不得将承租的场地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不得开展与学校重复的各种补习类培训;不得开展和参加与宗教有关的任何活动;(8)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场地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须交青少宫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装修期限为竞租成功后一个半月;(9)合同期满后,本中心收回场地再进行公开招租时,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4、租赁期限:三年零五个月,详见本中心公开的招租竞价资料。

  5、承租人须缴交场地的租赁押金,租金实行先付后用,按月支付。(首月须押2付1)

  二、竞租要求:

  1、竞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租人必须具备各级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人员须具备专业培训资历。

  3、竞租人仅可携同一名竞租助手进入竞价现场。

  三、公开招租现场竞价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

  四、公开招租现场竞价地点:梅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楼招标室

  有意者请来人来电咨询,竞租人请在交付竞租保证金后,于2021年11月4日下午5:3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前来梅州市梅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资料备索或登录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展示时间:公告日到竞价前一日

  展示地点:场地所在(详见本中心公开的招租竞价资料标的目录表)

  咨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学艺路24号梅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楼

  咨询电话:0753-2242837


  梅州市梅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