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梅工信民经函〔2021〕23号)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用 A4纸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含PDF和WORD版)于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前报送我局民营经济发展股。联系人:李苑,联系电话:2196980 ,邮箱:mjqzxj@163.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zip
梅州市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