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首届乡村工匠专业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1〕200号)等文件要求及省、市、区工作部署,我局于11月24日召开“2021年梅州市梅江区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初级职称评审会议”。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若对所列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受理部门:梅江区农业农村局人秘股(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
联系电话:0753-2196651
附:
获得2021年梅江区乡村工匠专业人才初级职称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