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审查,截至2023年1月19日紫和堂医疗投资(梅州)有限公司鸿都中医诊所未按要求完成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时间已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依法注销其《中医诊所备案证》。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中医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医诊所名称 | 地址 | 备案编号 | 注销日期 |
紫和堂医疗投资(梅州)有限公司鸿都中医诊所 | 梅州市彬芳大道鸿都花园帝景湾威尼斯23号楼65号店 | MA55MM69244140217D2182 | 2023年1月19日 |
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