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中心,区属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一般诊疗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26〕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
本通知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7月31日起执行。
梅州市梅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一般诊疗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