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链接查看原报道:《梅州市梅江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试行办法》
(http://www.meijiang.gov.cn/gkmlpt/content/1/1958/post_1958715.html#463)
关于《梅州市梅江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试行办法》的
政策解读
一、制定《梅州市梅江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倡导移风易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促进殡葬改革和新型城市建设,根据《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从建立并落实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入手,于2019年10月着手编制本办法,并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有:(一)奖励项目;(二)奖励对象;(三)奖励标准;(四)领取奖励程序;(五)经费来源;(六)监督管理。
三、实施《办法》操作指引
(一)逝者生前为梅江区户籍。
(二)逝者亲属自愿选择骨灰树葬、花葬、江河葬、草坪葬和不留骨灰(不含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作为安葬方式的。
(三)直系亲属对以节地生态安葬形式处理逝者骨灰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