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关于梅江区农村畜禽养殖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05 09:54: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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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原文: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江区农村畜禽养殖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使全区畜禽养殖布局更加合理,养殖行为更加规范,动物疫病防控更加严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粪污综合利用更加完善、有效,养殖环境条件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更加美丽和谐,结合梅江区农村畜禽养殖现状,梅江区编制形成《梅州市梅江区农村畜禽养殖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更是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为“千年大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重大民生问题。

  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及“绿盾行动”等工作的推进和实施,农业农村部门的污染治理任务不断加大,其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为重要目标任务。近年来,我区畜牧业的发展也付出了较大的环境代价,畜禽养殖污染的问题日益凸显,群众反映强烈。

  2022年6月2日,梅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参照大埔的做法,研究出台畜禽养殖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做到“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职责”,以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会议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齐心协力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二、政策依据

  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环函〔2022〕400号)及《梅州市梅江区畜禽养殖区划分方案》等文件精神,出台了《梅江区农村畜禽养殖分类管理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工作目标;三是主要任务;四是工作分工;五是工作要求。其中,主要任务是提升改造已建成并投产使用的养殖场(户),按照现代畜牧业建设标准规划布局新建畜禽养殖场(户),完善环保、防疫、安全等配套设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包括畜禽养殖规划布局,畜禽养殖防疫、检疫和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4个方面。工作分工是明确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部门的职责。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粤农农规〔2019〕10 号),畜禽养殖分类划分为三类: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养殖专业户规模;养殖专业户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属农村散养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