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凌风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一)背景
为加强凌风路步行街街区综合管理,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维护正常秩序、市容环境及公共设施,根据《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凌风路步行街范围及临时开放时间的公告》(梅区府〔2026〕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办结合本区实际,牵头拟定了《梅江区凌风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依据
本公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而成,旨在加强凌风路步行街区的综合管理。
二、出台目的
为加强梅江区凌风路步行街的综合管理,维护凌风路步行街的正常秩序、市容环境以及公共设施。
三、目标任务
《规定》旨在建立健全凌风路步行街综合管理长效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分工、优化管理措施、强化协同共治,着力提升街区品质与服务水平。具体目标包括:维护步行街良好公共秩序,改善和保持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保障公共设施完好与正常运行,营造安全、文明、繁荣的街区氛围,推动商业活力与历史文化保护融合发展,为市民和游客提供高品质的公共空间体验,助力打造具有梅江特色的城市名片。
四、主要内容
《规定》共六章3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管理目标与范围原则
明确管理目标为维护秩序、环境及设施,打造特色街区;界定凌风东、西路范围及调整权限;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依法管理”等原则。
(二)构建协同高效管理机制
建立区级联席会议统筹文化、招商等工作;细化部门职责(文广旅体、科工商务、住建、市监、消防、交警等);明确街道协助管理、运营单位负责招商及日常巡查;鼓励公众参与共建共治。
(三)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保护历史遗迹、文物、骑楼等资源;要求改造符合保护规划;支持老字号申报及非遗传承;鼓励开发特色文化产品。
(四)促进商业繁荣与品质提升
联合招商调控业态,发展本地品牌与引进知名品牌;策划创意活动;规范活动审批与安全管理;开发旅游线路,推动商文旅融合;提供客流疏导及信息服务。
(五)规范街区秩序与精细化管理
住建部门牵头处理市容问题(如占道经营、垃圾违规处理);禁止噪音扰民;实行步行化交通管理(限时禁行车辆);查处无证经营;配置急救资源;畅通投诉渠道;严惩妨碍执法行为。
五、利企惠民措施
本《规定》在强化规范管理的同时,注重释放政策红利,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带来便利与实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降成本激活力,优化营商促发展。支持划定临时摊贩经营区域,为小微商户提供合法经营空间;协助申报老字号及非遗名录,提升品牌价值。鼓励举办促消费和文化创意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活动组织者提供交通、安全等指导服务,支持线上线下融合促销和新业态布局。
(二)优服务便通行,完善配套惠民生。提供旅游、交通、停车、客流量预警等公共信息服务,畅通投诉维权渠道;配备急救药品和培训人员,保障游客安全。步行街实行分时段步行化管理,消防、医疗应急车辆全天候保障,兼顾货物运输、居民出行与应急需要。
(三)搭平台促共治,商旅融合增就业。建立公众参与平台,鼓励社区居民、商户、志愿者参与街区共治,及时调解消费纠纷,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开发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文化产品,推动商文旅融合,以文旅引流带动商业消费,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多就业和创业机会。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规定》系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凌风路步行街综合管理作出系统规定,与以往零散、临时性管理措施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一)系统性整合与细化。本《规定》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梅江区实际进行的首次系统性制定,相较于此前存在的零散公告和临时执法措施,内容更为全面、系统,管理要求与保障措施更具操作性。
(二)管理机制明确。首次在区级层面建立凌风路步行街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文化、招商、市容等工作,形成多部门协同管理的常态化机制。
(三)职责分工具体化。在部门协作、街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可参照执行的职责分工,如细化文广旅体、科工商务、住建、市监、消防、交警等部门具体职责,明确街道协助管理职责及运营单位负责招商及日常巡查。
(四)保护与发展并重。首次在区级层面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将历史文化保护纳入步行街综合管理范畴,明确保护历史遗迹、文物、骑楼等资源,支持老字号申报及非遗传承,推动商业活力与历史文化保护融合发展。
(五)责任主体清晰。进一步明确区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如文广旅体、科工商务、住建、市监、消防、交警等)以及运营单位在步行街综合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管理体系。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