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区机编办【2015】3号
关于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部门
权责清单制度的若干要求
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5〕31号)精神,现就我区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和市直部门实行重心下移的事项等,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分类标准,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等十个类别,对本单位现有的行政职权(含委托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形成本单位权责事项职权目录。区直第一批八个先行单位,要对本部门原《行政职权清理目录表》的分类进行调整,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拆分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别,补充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类别的事项,将行政指导调整到其他类别,并增加责任清单的事项内容,形成《权责事项清理表》(按附件2表样作相应调整)。
明确职权运行流程。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先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职权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予以公布;再逐步绘制并公开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行使的运行流程图。
制定监管标准和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放管结合、依法监管、公正透明、社会共治的原则,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向社会公开,并缩小监管者的自由裁量权。
二、工作节点
动员部署(2015年8月31日前)。召开全区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动员会,具体部署开展工作。
梳理填报(2015年9月30日前)。对梳理的行政职权进行准确填报,按照统一格式文本填写《权责事项清理表》、《部门职权交叉分散事项表》(样式表见附件2、3),报送区编办联系股(局)(见附件1)。另外,区直第一批八个单位按省的标准调整分类、补充责任清单内容后,《权责事项清理表》、《部门职权交叉分散事项表》于9月15底前报区编办联系股(局)。
审核论证(2015年11月30日前)。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单位提交的《权责事项清理表》进行一审、二审、三审,并将审查意见反馈各部门修改完善,广泛征求意见。区直第一批八个单位《权责事项清理表》要完成审核确认及编码工作,形成权责清单和职权调整目录,争取于十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公布实施(2015年12月30日前)。《权责事项清理表》提交区政府审核确认,报区委同意后,反馈各部门统一进行编码,形成权责清单和职权调整目录,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在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办事窗口等处公布。各单位编制的职权运行流程图(见附件4),报送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联系人:林敏,联系电话:2196901)。
总结验收(2016年1月10日前)。各单位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统一报送区编办;区编办综合汇总后呈区政府审定,以区政府名义报市。
三、工作要求
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研究,扎实做好这项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吃透上级精神,严格对照国务院和区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三定”规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市直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等,按照《广东省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手册》明确的各类事项,全面、真实、准确梳理本单位的职权,不漏事项,不留死角,凡瞒报漏报事项今后一律不得实施。
各单位要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厘清上下层级间职责权限分工。在自查清理工作中遇到困难时,要主动与审核小组联系,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区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单位要务实工作,抓紧时间,注重质量,确保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附件:
1.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联系表
2.梅江区局权责事项清理表
3.部门职权交叉分散事项表
4.行政审批流程图(模板)
5.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联络员名单
6.广东省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手册(电子版:请各单位联络员到指定QQ群:84379752下载)
梅州市梅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