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
梅江区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和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规定,经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定并向社会公示,区人民政府批准将客家梅菜扣肉制作技艺等13个项目列入梅江区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管理工作,为弘扬客家文化做出努力。
附件:梅江区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
梅江区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名单(共1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