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和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定并向社会公示,区人民政府批准将“白宫米粉丸制作技艺”等5个项目列入梅江区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管理工作,为弘扬客家文化作出努力。
附件:梅江区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附件:
梅江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