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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梅江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公示
来源:梅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17:23:23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精神,经审核,我区符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共有王菊芳等948位。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2023年梅江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ls)。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电话等,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口头异议、电话异议、无公章的单位异议、匿名异议和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地址:仲元东路政府大院内

  电话:0753-2196841

  受理邮箱;mjqjyjrsg@126.com

  邮政编码:514000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