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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08 08:50:15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梅江市监公告〔2024〕1号

     经本局调查,梅州市世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 225户企业(详见企业名单)未依法报送2022年度报告、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最近六个月无纳税申报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涉嫌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本局拟对上述225户企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详见附件梅江市监罚告〔2024〕46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五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告所列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因上述企业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