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江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下列购机申请者享受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月1日开始至2024年11月7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下列申请者获得补贴有异议的,请书面或电话向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部门:梅江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管理股,联系地址、邮编: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梅江区人民政府大院区农业农村局,514000、联系电话:2196311,联系人:李健。
购机者姓名
(组织名称)
地址(只列乡镇、村)
补贴机具
品目
补贴机具分档名称
购置
数量
购机款(元)
中央财政补贴金额(元)
梅州市梅江区复来农业机械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金山街道办芹洋半岛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0L及以上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1
47888
12000
合计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