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决定组织召开《梅江区2023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听证会,根据相关报名情况及听证会需求,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总数为15人。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时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5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梅江区2023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陈志国(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二)听证陈述人:周宇辰(广东泓禹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听证参加代表
1.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选派代表各1名;
2.城北镇人民政府,西阳镇人民政府选派代表各1名;
3.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共2名);
4.群众代表(城北镇、西阳镇各1名)。
(四)记录人:生态环境分局1人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注意事项
(一)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三)参加听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特此公告
附件:
梅江区2023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docx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