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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202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17:19:23

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发布202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引导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履行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法定义务。2025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

  附件:关于发布202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