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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梅州市嘉银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质的决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16 17:36:44


  梅州市嘉银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向本机关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的申请。经依法审查相关资料,符合许可条件。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6日作出决定,同意该公司设立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质,有效期为三年(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         


梅区人社审〔2025〕45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梅州市嘉银城市运营有限公司_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