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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04 15:30:34


梅州经开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2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贯彻落实省厅部署,确保我区专业技术人员高效完成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确保政策信息传达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履行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法定义务。2026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逾期系统将不再开放补学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托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动态跟踪学习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提醒。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2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的通知.pdf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