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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白宫十妹农资经营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3-24 09:31:26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白宫十妹农资经营部依法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补发。经审查,该单位符合经营许可补证要求,我局于2026年3月23日补发新证,原2023年4月6日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编号:农药经许(粤)44140220032)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