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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梅江区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13 16:58:39

    


查看原文:梅区府办[2025]1号(关于做好梅江区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征集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是提高军队建设水平、深化军队和国防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征兵工作核心和重点。根据202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有关要求,为不断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动全区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区进一步完善大学毕业生入伍优待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区征兵办以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为重点宣传对象,以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规解读、先进典型宣扬为主线,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投身军营建功立业,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区兵员征集任务。

(二)优化入伍奖励标准。对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优待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1.2024年起,优待对象调整为在我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大学在校生、大学新生不再享受优待政策;

2.2024年起,在入伍6个月后,由入伍所在地一次性发放1.3万元的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经费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区财政局负责保障。

(三)完善退役优待政策。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结合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和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具体举措,提高政策的优惠度和吸引力,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特别是大学毕业生依法服兵役的意愿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