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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危险化学品 应向哪个部门申请?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9-01-25 14:1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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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根据2017年5月1日施行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你经营的品种中有硝酸、双氧水、灰锰氧已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范畴,按照审批权限,门市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向梅州市安全监管局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根据有关规定,经营点要符合以下要求:(1)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2)经营场所、设施、建筑物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关安全资格(合格)证书;(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6)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