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扩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业园概况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位于梅州市城市规划控制区东南面,认定面积为7.06平方公里。为了指导开发区建设,开发区于2006年编制了《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设计文本》。2007年,开发区规划环评通过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查,审查意见文号为:粤环审〔2007〕352号。根据粤环审〔2007〕352号,开发区通过环评审查的规划用地面积7.06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电子、机械、纺织等行业。
随着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开发区面临着招商载体不足、发展空间狭窄等问题,制约了经济的长远发展。为破解开发区工业用地及经济增长后劲不足等发展瓶颈,开发区拟启动扩区工作,借助开发区周边的产业基础和交通条件,塑造梅州市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及互联网等高科技特色主导产业。2018年,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开发区扩区提供了良好的建设条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产业园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6〕99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扩区应开展规划环评。为此,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开发区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开发区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包括开发区开发现状回顾、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预测情景及污染源强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三线一单”、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清洁生产及准入条件、环境管理与跟踪评价、评价结论等。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环评委托单位以公众意见表调查的方式向区域内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规划实施的意见或建议;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环评委托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及态度;2、您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表明对该规划所涉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看法;4、规划对您生活的影响以及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6、您对该规划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环评委托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和今后建设中采纳落实。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