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裕安路45号
邮政编码:514000
联系电话:0753—2196508
2020年11月12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内容
公示意见
1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梅州空港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核准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