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18〕4号)、《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畜字〔2018〕33号)等要求,经我局全部核查、初步确定梅州市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2021年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申报头数38头,补贴金额合计30240元(具体见附表1)、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江区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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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