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18〕4号)、《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畜字〔2018〕33号)等要求,我局对《梅江区2021年2月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申报情况的公示》,于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