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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墟镇社区等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合作共建单位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02 17:44: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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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梅州市梅江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合作共建公告》,至2021年10月18日24:00时止报名结束,共有2家单位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根据《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号)中附件1《“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和标准,经评定小组评定后,拟确定“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白马社区居民委员会”“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墟镇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梅州市梅江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合作共建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1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4日前书面向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黄志凌;联系电话:(0753)2196712;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