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施行的《梅州市梅江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试行)》,试行期限即将到期,经评估,该办法可继续实施。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促进殡葬改革和新型城市建设,倡导干部群众移风易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我局草拟了《梅州市梅江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7日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来电、来信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