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品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局以上单位: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阵地。为充分展示我区厚重的历史和丰硕的发展成果,发挥档案“存史、资政、教化”功能,提升打造梅江区档案馆真正成为全区档案保管利用基地和梅江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梅江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区府〔2014〕14号)文件要求,现向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征集爱国主义教育展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征集爱国主义教育展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历史厚重、沧桑巨变”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梅江区历史发展、地方特色和改革开放时代特色。通过展览,激发全区人民认识家乡、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
二、征集内容
凡是能反映我区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文字、音像、实物档案均属收集范围。具体包括:
1.梅江区历史沿革记载和梅江区发展成就照片;
2.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人到梅江区视察工作的照片;
3.全国知名人士和梅江区历任主要领导照片;
4.“土地改革”、“大跃进”等政治运动期间形成的各种报刊、传单、像章、印章、旗帜、照片、文件、书籍及有时代特征的实物;
5.革命苏区红色记忆实物、作品、照片;
6.客家文化实物、侨批实物、作品、照片;
7.民俗文化实物、作品、照片;
8.旅游资源文字、图示、照片;
9.百姓生活用品、农村生产工具实物或模型、照片;
10.省级以上奖牌、奖杯、奖状。
三、征集方式和要求
展品须以实物或原件为主,实物太大或不可移动的,可采用模型、拓片或照片形式;征集展品能永久保存,能正常保管和移动;文字、图像能识别观赏,能表现某一方面主题或内容;照片图像清晰,200KB以上电子版。
坚持无偿征集的原则,属国家、集体所有的档案物品,必须无偿送交,鼓励属个人所有的珍贵档案物品原件捐赠,由镇(街)和部门(含下属单位)开展接收、征集工作。接收时,将展品进行清理、筛选、鉴定,编写说明(名称、年代、价值或功能),登记造册后送交梅江区档案馆。个人可到镇(街)或相应部门捐赠,亦可直接到区档案馆捐赠,区档案馆在收到展品后应进行核实,出示接收凭据。
四、征集时间
征集工作从2015年1月开始至2月底结束,各单位将征集的爱国主义教育展品于2015年2月底前交区档案馆。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