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受理了梅州市梅江区三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万达路111号梅州万达广场E区E16栋09商铺(复式),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44140270001379号)、梅州市梅江区蒙正儿童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丽都中路2号丽都花园8号楼19号店铺(童学馆),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44140270001279号)终止办学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梅州市梅江区三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蒙正儿童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2家培训机构终止办学,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