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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城北镇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20 16:13: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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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3〕21号)、《中共梅江区委办公室 梅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江区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区明电〔2023〕8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深化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压实我镇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保障粮食安全,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定贯彻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底线思维,从严保护。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配合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坚持科技支撑,防治结合。依托上级信息平台,运用数字化手段,精准、动态监测耕地变化,实现对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的实时监测监管,提高预警预报能力,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

  坚持相互联动,协调推进。加强耕地系统性保护,加强镇级各部门、各村的沟通协作,建立与公安、审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区直部门的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合力,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

  (三)工作目标

  初步建立完善镇、村级田长和网格田长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田长制制度体系、信息系统、工作机制基本确立。镇级成立田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田长办),办公室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建成,基本建立体系完备、责任明确的耕地保护田长制。实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耕地保护网格化,全面提升城北镇耕地保护水平。

  二、田长设置及职责

  (一)田长设置

  1、镇级田长为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田长为镇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领导。

  2、村级田长为村党组织书记。

  3、网格田长为村民小组长或村“两委”成员。

  (二)田长职责 

  镇级田长、副田长对本辖区范围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负总责,组织、监督和考核村级、网格田长巡田工作,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审核上报,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法规,每季度开展耕地保护监督检查至少3次,定期召开会议集中解决耕地问题,开展或协助开展耕地保护综合执法,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问题,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区级田长报告。

  村级田长是耕地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村范围内耕地保有量负总责,每月至少对耕地开展2次全面巡查,对农田设施进行管护,督促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监督网格田长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等行为,未能制止的,应及时向镇级田长报告。

  网格田长对其所属“责任田”数量、质量负责,每周至少对耕地开展2次全面巡查,对上级下发问题图斑、铁塔视频发现问题图斑等开展核查、配合处置,动态掌握所管辖范围内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及时向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准确传达国家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等行为。

  三、领导机构

  成立梅江区城北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由镇级田长或副田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专职人员1名以上,确保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 年9月-2023年10月)。草拟城北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印发镇级田长制实施方案,确定各级田长、网格田长人员,明确各级田长职责及耕地保护范围,开展巡田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按照部署要求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对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及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建立实施田长制作为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各村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调度会议制度,镇级田长办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请本级田长召开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田长制信息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巡田制度,明确巡田责任、方式、频次等要求,各级田长及时掌握责任区域农田保护利用情况;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建立联合处置机制,统筹安排镇各职能部门,同时积极联系对接各级部门快速处置违法违规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田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将耕地保护工作实绩作为本地党政领导干部、各村、各驻村工作组成员考核等次评定重要参考。田长制工作与本级考核评价办法相结合,对耕地保护成效显著的村、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保护不力、问题突出的村、个人予以批评和惩罚,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四)加强经费保障。加强实施田长制所需的资金保障,积极对接各有关部门,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工作经费问题,加大耕地保护资金保障力度。通过统筹技术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切实提高排查整改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驻村工作组要充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自媒体平台及传统宣传途径等,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各级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关注参与,增强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局面。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