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梅江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各项工作,积极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区财政局坚持党组领学,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宣讲报告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梅江建设的具体举措
区财政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梅江建设。一是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计划,组织财政干部职工使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紧紧扭住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保持适当的支出强度,不断强化“百千万工程”等重大任务保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梅江建设提供财政保障。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有序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法治责任。完善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下属单位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与部门工作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考核、同步落实。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法律法规,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难题难点,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二是强化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逐步形成严格执法、全员学法、全员守法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坚持依法行政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提前咨询法律顾问,提高决策合法性。三是强化公正执法,切实依法履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方式,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共12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财力重点投向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群众最关心的领域。并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三保支出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全区人员工资,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二是全方位监测监控财政库款情况,准确了解库款余额及库款构成情况等基本信息,确保收集数据的及时性和真实性;落实好“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除必要运转性支出外,一般性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和非刚性、非重点事业发展支出均按一定比例压减。三是全力做好预算执行监督专项工作。通过对支付数据实现对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穿透式监管,续提升预算执行监控的工作质效。
(二)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工作。按照梅州市纪委监委印发《涉企“三乱两多”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我区《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我局结合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向全区各镇街,区直各单位印发《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开展宣传检查工作。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三是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开展涉企收费方面检查,2024年5月-6月,先后到区水务局、区住建局等单位检查涉企收费情况,对主管单位收费台账、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公示情况等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涉企违规收费情况。
(三)有序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的整治工作。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牵头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的整治工作。围绕有无以公共利益、行政经费紧张等名义向经营主体摊派款物,或无偿借用占用人力、车辆、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等问题开展整治工作。一是要求全区各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开展自查工作;二是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抽查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座谈交流、查看人员情况、公车使用、办公用房、近两年账本等形式,核查乱摊派问题,有效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33条、省131条稳经济措施,严格执行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相关政策。二是认真配合完成省对我区营商环境评价。三是积极协调“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与“数字财政”系统核心业务对接,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今年抽查了5家单位,通过现场深入查找问题、落实问题整改,加强了对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五)加强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管理。参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办法)》等规定,我局出台了《梅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梅区财工函〔2024〕7号)、《梅州市梅江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梅区财工函〔2024〕8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出台印发《梅江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梅区财工字〔2024〕5号),加强和规范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推动国有企业发展。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及时拨付奖补资金,支持企业上规模、增资扩产,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二是继续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中标公司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开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10%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其执业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梅州市商事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要求各机构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经营意识。同时,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虚假承诺”整治和“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对涉嫌违规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从业行为。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全面推行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审批。认真做好会计职称考前和考后资格审核工作,将会计职称考后审核由线下转为线上审核,有效提高财政政务服务水平。
(八)加强农村基层财务人员的财务培训。组织各镇、街道对村民小组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合计培训约1200人,进一步提高了农村财会人员财会理论知识、政策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九)依法开展行政检查。组织局持有执法证人员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抽查了3家行政事业单位及1家国有企业,通过查找问题及针对性财务指导,极大地提高了检查对象的会计核算水平,提高了财经纪律执行的意识。
(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局网站、宣传标语、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制度化。一是通过现场培训方式,对全区预算单位宣传讲解《会计法》《部门决算管理办法》《预算法》。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考试,优秀率达100%,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意识;组织执法证过期同志,重新参加执法证考试,今年有2名同志考取了执法证。三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在文化公园设立普法宣传点,重点向群众宣传新修订的《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十一)坚持重点普法,多渠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充分利用党小组学习会,由小组长带领党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理解与运用。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长、党组书记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细致解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与财政职能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
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不断努力,梅江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有为,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社会各界对财政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对加快依法理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过程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的创造性和超前性有待提高,方式方法单一,大多停留在法律法规条款的学习宣传,缺乏对具体案例的学习和分析,学习宣传效果不够明显,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够强,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二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不足。随着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没有专职从事法规的人员,缺乏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悉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法治人员的配置无法满足形势任务的需求,导致法治工作做得不够细致。三是财政干部关于法治学习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零星学、被动学、碎片化地学,对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意识及能力尚显不足。
六、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在局网站转发法治宣传文章频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工作,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做好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尊法、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