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部署要求,吸取“6·16”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以开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立法为抓手,与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签订《关于开展两市区域协同立法的合作协议》,共同探索韩江上游流域暴雨灾害防治跨区域协同立法。2025年3月26日,梅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后,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目前,从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情况来看,条例在预警信息传播、应急响应措施细化、群众意识培养、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龙岩市协同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仍可进一步修改完善。
为了贯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实现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现将《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全文刊登,广泛征求全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粤当家”小程序、电子邮件、书面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发送给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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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大家的“金点子”,为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发挥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