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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梅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02 16:57: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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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梅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梅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区经济稳步发展,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迈出坚实步伐,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 合

经梅州市统计局统一核算,2021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1124669万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7039万元,比上年增长6.1%,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7.3%;第二产业增加值362850万元,比上年增长8.8%,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44.8%;第三产业增加值674780万元,比上年增长5.1%,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47.8%。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7.732.360,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比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5733,比上年增长4.1%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767万元,比上年增长18.2%其中,税收收入49671万元,增长11.6%

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0.1%,上升0.1%。市区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1.1%,上升1.1%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435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341人,登记失业率2.31%,比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全年组织劳动力培训1211人。

二、农 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产值141196万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农业产值95497万元,下降1.0%;林业产值14919万元,增长119.3%;牧业产值18138万元,增长27.2%;渔业产值9941万元,增长3.8%;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700万元,增长0.8%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7476亩,比上年增长0.05%;水稻播种面积39616亩,比上年下降2.0%;蔬菜种植面积72361亩,比上年增长6.0%

全年粮食产量22739吨,比上年增长5.0%;其中稻谷产量17441,增长8.0%。经济作物产量中,蔬菜产量114513吨,比上年增长4.0%,花生产量1041吨,比上年下降14.0%

全年水果产量43898吨,比上年增长10%;其中柚子产量 23179吨,比上年增长10%。茶叶产量2634吨,比上年下降0.3%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4979吨,比上年增长22%。其中:猪肉产量2878吨,比上年增长37%;禽肉产量1975吨,比上年增长21%。全年水产品产量7400吨,比上年下降1.0%

全年完成造林更新面积0.13万亩,完成森林抚育4.68万亩。年末森林覆盖率达72.27%

三、工业、建筑业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26121万元,比上年增长1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0931万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五大支柱工业产值1043746万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器机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同比分别增长14.2%、45.2%、22.8%,水电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同比分别下降3.2%、37.4%。其中东升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完成999268万元和252450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2.9%和12.5%。


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股份制企业产值754135万元,比上年增长13.7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产值371986万元,比上年增长7.6%。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产值51552万元,增长1.5%;重工业产值1074570万元,增长12.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9815万元,比上年增长5.4%

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7916万元,比上年下降19.1%。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企业11个,实现总产值375114万元,比上年下降13.3%。建筑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76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839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上年增长0.6%。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96.8%,第二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3.9%,其中: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9.2%,比上年增长23.9%。第三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1.5%

全年完成项目投资比上年下降9.0%;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6.5%。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925829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6%;实现商品房销售额602243万元,比上年下降14.0%

五、交通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11443万元,比上年增长33.4%。完成货物周转量298620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46.3%;完成旅客周转量14412万人公里,比上年下降36.3%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450.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4%;实现旅游总收入121.76亿元,比上年增长7.6%。旅游基础设施日趋完善。2021年末,全区各类旅行社29家,与上年持平。已评定的星级饭店7家,其中:五星级饭店2家,四星级饭店1家;A级景区2个。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8696万元,比上年增长1.8%。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980704万元,比上年增长1.6%;餐饮收入87992万元,比上年增长4.2%

七、对外经济贸易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572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出口总额11817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0.9%。全年实际利用外资61.4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92.0%

八、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31.85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60.31亿元,比上年增长15.9%。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0%。贷存比为58.7%

全年人寿、财产保险保费收入5652万元,比上年增长13.4%;赔款支出金额2037万元。

九、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体育

科技队伍不断壮大,科技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全年专利申请受权量846件,比增52.4%;其中:发明49件,比增48.5%;实用新型631件,比增42.1%;外观设计166,比增112.8%。年末全区拥有国企事业单位各类科学技术人员5019人,比上年增长22.7%,其中高级职称971人,比上年增长13%;中级职称2360人,比上年增长2.4%

全区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93所(其中:公办性质幼儿园13所,民办性质80所),在园幼儿人数18241人;完全小学29所(其中:民办3所),小学教学点3间,在校学生38950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普通中学14所,其中:完全中学4所,初级中学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其中民办2),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8648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00%,高中毕业生升学率100%;职业高中3所(其中:民办职业高中2所),在校学生2217;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63人。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区有区级博物馆1个,区级文化馆1个,街镇文化站7个。年末图书馆藏书达169.43千册,比上年增长7.0%。全年开展送戏下乡演出11场、送书下乡7场。          

全区共有卫生机构13个,其中区级医院2个,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病床位793张,卫生工作人员1870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64人,注册护士613人。

群众体育运动深入发展,全年举办运动会2次,参加人数4316人,各协会举办区级群众性竞赛16次,参加人数9750人。

十、人口、环境与人民生活

全区年末常住人口437107人,比上年末增长0.14%,城镇化率为93.07%,比上年末提高1.44个百分点。户籍人口359509人,其中:女性182028人。按计生口径户籍人口出生率8.07‰,死亡率6.37‰;自然增长率1.70‰

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力抓好重点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综合防治大气、水、土壤污染,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2%,清凉山水库、梅江饮用水源地及主要河段水质达标率100%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21年全区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502元,比上年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02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7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8%7.8%,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实际增长6.7%7.7%

全年全区有57103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上年持平;45604人参加失业保险,比上年增长16.6%;63090人参加工伤保险,比上年增长9.0%;71137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上年增长7.3%;54642人参加生育保险,比上年下降6.9%;58892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比上年下降0.8%;217752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比上年下降1.0%

年末全区共有民办养老院12家,床位1081;敬老院5家,床位908;社区服务设施129个。年末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5212906人,比上年减少137206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465万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城市低保标准800//月,农村低保标准800//月,分别比上年提高了28//月。

 

注:1.本公报中2021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标准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3年起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从2015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全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相关历史数据已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修订,农业相关历史数据已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修订。

5、数据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数据来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数据来自区医疗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公路、旅客和货物周转量数据来自区交通运输局;外贸进出口、实际利用外资数据来自区科工商务局;金融数据来自梅江四行一邮储;保险数据来自人保财险梅江支公司;教育数据来自区教育局;专利数据来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体育、图书数据来自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卫生数据来自区卫生健康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低保、社会救助数据来自区民政局;水资源数据来自区水务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林业数据来自区农业农村局;其他数据来自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