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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党组关于
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3 11:48: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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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党组关于

  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至5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下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一)迅速部署,强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后,我局党组先后召开13次局党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及29次专题工作会议来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局党组领导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局上下一心,切实提高抓好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努力推动民政事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夯实整改责任。坚决扛牢压实局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按照职责牵头抓好监督;各股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分工落实整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综合协调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大力推动整改任务层层落实,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全过程。

  (三)细化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对标巡察反馈问题,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认真检视剖析根源,特制定《中共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按照“每周一报送、每月一汇报”的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各股室、直属单位整改情况,加强整改过程管理,全面掌握进度,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高质高效完成整改。

  (四)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到位局党组落实“当下改”治标举措的同时抓好“长久立”的治本之策,健全监督有力的长效化工作机制,同时对整改工作领导不力,任务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股室或直属单位负责人启动问责机制,并限期整改。目前,细化分解的14项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占任务数的90%;未完成整改任务的3个问题,正按《中共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上次巡察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

  (一)“人员结构不科学,存在空岗混岗现象”方面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对“抽借调人员过多,混编混岗问题未能整改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预计2022年3月31日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优化人员、职能、股室安排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重新编订我局机关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二是为有效解决机构行政编制数限制问题于6月15日向区编办申请核增行政执法编制,以补充局机关队伍力量

  三是根据编制性质岗位职责,调整借调下属单位干部岗位,借调期满的部分员工返回原单位工作,部分员工结合工作需求仍需继续借调的按程序完善借调材料。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我局新修编的“三定方案”及核增执法编制请示,需报区委编办核准,预计2021年3月31日完成。

  2.对“抽借调手续极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抽借调手续进行倒查自纠,重新与11名借(抽)调干部签订借(抽)调函及审批表,形成长效化的管理机制。

  二是严格规范借(抽)调审批程序,完善修订《民政系统借(抽)调函》规范模板,明确借(抽)调时限。

  三是完善修订《梅江区民政局借(抽)调人员管理办法》,重新规范借(抽)调人员的考核、学习等机制。

  3.对“违规借用由下属单位财政拨付工资的临聘人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负责人事管理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当事人加强组织人事业务学习,做好清理违规借用临聘人员的工作。

  二是梅州市福利院涉违规借用临聘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根据整改要求完善规范借调手续,报人社部门备案。

  4.对“长期外借工作人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巡察工作整改要求,我局积极做好外借人员期满返岗的安排部署。

  二是会同抽调单位做好长期借出人员借调相关事宜的说明,按规定重新申报并完善办理抽调期间的借调手续,报请区人社局审批归档。

  (二)“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方面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5.对“组织生活规范化方面仍有差距,会议记录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各党支部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程序,指定专人记录并做好换届选举资料归档工作。

  二是举一反三,以此为契机抓好负责党务会议记录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建工作的业务水准。

  三是党总支部、支部、党小组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由党组成员带头并督促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根据规定职能,对应讨论决定党内相关事宜,认真严肃开展党内组织活动。

  四是组织人员对近两年的会议记录进行自查自纠,完善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表述准确、要素记录齐全。

  五是由主要领导对负责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会议记录。

  六是为进一步提高干部公文写作能力和以文辅政水平,我局已组织开展3场党政公文写作基本技能专题学习培训,实实在在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做到长期坚持。

  七是组织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制定《梅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规范各类会议记录管理,明确会议记录要素。

  (三)“办公场所装饰过于豪华,厉行勤俭节约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6.对“区民政局购买雕花屏风未能厉行节约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6月15日向区财政提交雕花屏风报废申请,经由区财政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核实,同意作资产报废处置,及时在系统下架闲置国有资产。

  二是由财务人员重新核对各股室、直属单位现有国有资产的统计入账,及时报废到期固定资产,依法依规办理处置手续,并组织核查队伍每年定期对调拨至下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进行跟踪检查,保障国有资产维护、管理、处置“三到位”。

  三是2021年9月15日,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前往梅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市委党校)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模范作用,引导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厉行勤俭节约优良美德,从日常小事做起,摒弃“四风”问题,严格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四是完善修订《梅江区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梅江区民政局勤政廉政制度》。

  (四)“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报销票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7.对“费用报销无领导审批支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健全完善账务费用报销工作机制,明确规定费用报销须经三方签字,注明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层层压实监督责任。

  二是由财务人员审核把关,对近三年的费用报销材料进行“回头看”,对不按规定办理的视作无效费用报销单,退回原业务部门重新办理,补充完善费用报销申报手续。

  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积极与财政、审计部门沟通请示,每季度对直属部门经办的财务工作进行“体检”,监督跟踪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指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规范费用报销审批支出程序,提高民政系统财务管理水平。

  (五)“社会救助工作监管把关不严密”方面,出现边改边犯的问题

  8.对“审批制度管理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梅江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制度的通知》,落实社会救助监管部门职责,召开会议研讨,督促镇(街道)落实审核主体责任,规范社会救助对象申请材料审批,不定期对在册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年度入户核查。

  二是根据《梅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救助对象信息比对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享受民政政策补贴对象火化信息台账共享核查工作通知》,指导镇(街道)结合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比对死亡火化数据,加强动态更新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依托核对管理平台健全完善信息比对机制,根据《关于规范做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梅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梅江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预警信息核查处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加强对在册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及时核查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

  9.对“监督把关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自接到区纪委监委信息反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业务股室负责干部集中研讨分析。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工作专班,分赴相关镇街开展专题研讨会议,约谈相关负责同志,认真剖析问题原由,经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追缴多发的惠民资金。

  二是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条例,向群众正确宣传并解读政策,引导群众按程序申请高龄津(补)贴。

  三是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街道)对享受津贴对象进行“三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发放台账,每年集中1-2个月进行复核清查,保障高龄补助核发规范到位。

  四是由分管班子对股室负责人及信息平台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高龄津(补)贴的资格审定、统计发放等工作。

  五是下发《关于对全区民政资金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联合审计、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第二方面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

  (六)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

  10.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分管副区长与局班子成员“一对一”进行党内谈话提醒,切实发挥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带头抓好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成立梅江区民政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组织各股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制定《中共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四是举一反三,督促各股室、直属单位按照“每周一报送,每月一汇报”的时间节点持续抓好落实,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第二巡察组。

  第三方面问题:本次巡察新发现的问题

  (七)党组核心地位弱化,职能错位现象较为突出

  11.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由分管领导对负责会议记录的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会议记录等本职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会前议题调查、会中集体讨论、会后跟踪实施”三环规范过会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

  三是按照《梅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和党组规定的议事内容,安排专人清查会议记录,加强对相关会议记录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规范会议内容记录,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存档管理。

  四是进一步完善修订《梅江区民政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梅江区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会议出席人员范围,有效表决人数、比例、方式等内容落实制度化规定,以保障决策过程合规有效、民主公正。

  12.对“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用活页纸记录,未装订成册”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梅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及时将2020年局长办公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归档整理。

  二是为保障会议记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坚决按照办公室工作管理规定,及时检查我局各类会议记录本是否规范整理到位,对不合规的及时装订成册,并更换符合规定的会议记录本,不得再出现活页、少页、补记等现象。

  13.对“职能混淆不清”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进一步厘清“党组”、“党总支”、以及“行政班子”职能,班子成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审核各自分管业务部门需研究讨论的过会议题,相对应安排会议进行部署。

  二是完善修订《梅江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梅江区民政局党总支议事制度》《梅江区民政局局务会议制度》等一系列会议制度,明确各类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问题范围。

  三是对巡察组反馈的有关职能错位研究事项的问题,虚心接受、落实改进,按照行政管理、党总支及各支部职能,正确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清查规范会议记录,归档整理。

  四是压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明确各类型会议和各类会议职能,有针对性地做好会议记录,牵头把关好党建和业务两方面研究事项的会议记录登记。

  (八)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4.对“针对“十四五规划和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要求谋划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各股室、直属单位配备业务会议记录本,结合《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要求谋划,围绕民生事项和热点难点精心选题,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开展。

  二是根据巡察反馈整改的工作安排,各股室、直属单位由专人做好每周的研讨材料报送工作,按“每月一汇报”的时间节点,由各责任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干部听取整改开展情况,结合上级政策内容来谋划部署下一步工作,以便全面掌握民政系统各项工作进度,使整改任务推进有效。

  三是成立区民政系统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由巡察“回头看”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加强对机关及直属单位整改任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难以落实或进展滞后的工作,提交局党组会议研讨落实,切实抓好上级决策部署指导民政业务工作的落实。

  15.对“在推进民生项目建设过程中,进度进度较为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殡仪馆改扩建项目2015年启动至今,仍未能进入动工建设环节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8月19日,市政府已同意无偿划拨项目用地,现梅州市殡仪馆(项目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申请。

  二是积极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建设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并督促第三方公司加快项目设计、预算编制、规划报批等前期工作。

  三是推进项目动工建设由区征安中心对已征收的项目用地进行场地平整、围蔽等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推进不及预期,存在问题较多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与施工方、监理、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二是多次申报中央债券资金,争取省、市福彩公益金支持。2021年9月,根据《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拨专项资金用于建设费用,现已恢复施工。

  三是分管领导督促指导业务负责股室抓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跟踪问效,待工程建成验收后,完善配套工作,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经营性生态公墓项目推进不及预期,存在问题较多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预计2022年5月31日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待省新一轮规划的经营性公墓建设指标下达后,积极争取经营性公墓建设指标。

  二是结合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项目实际,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业务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召开殡葬工作专题协调会,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

  三是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通过项目供地方案,待指标落实后开展招拍挂确定经营主体。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目前因我局报请上级保留我区的经营性公墓建设指标暂未批复,且省新一轮规划的经营性公墓建设指标尚未下达,待指标落实后开展招拍挂确定经营主体,预计2022年5月31日完成。

  ④长者社区大配餐项目推进不及预期,存在问题较多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辖区老人分布区域,在有条件的镇(街道)合理布局饭堂选址,10月13日通过组织召开全区“长者饭堂”助餐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宣传交流各镇(街道)长者饭堂建设的优秀经验,加快推进长者饭堂建设全覆盖。

  二是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及时掌握社区长者饭堂的运营情况,强化对建设中社区长者饭堂的督促力度,不断提升养老助餐配餐服务质量,建立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服务机制。

  三是长者饭堂项目建设资金大多从区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我局将积极申请上级财政资金支持设立长者饭堂专项资金。

  (九)对下属单位的政策执行监管不到位

  16.对“梅州市福利院存在坐支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日常使用管理,按时足额将收取的现金款项缴存银行。

  二是严格要求院内财务人员正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严肃抓好个人自学,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确保财经纪律的落实、确保财务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三是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要求,组织人员清查2020年至今的历年账目,深化单位现金支出的监督管理。并不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真正做好对现金收支活动的事前审核、事中规范、事后复核。

  17.对“殡葬用品部分定价过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市殡仪馆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骨灰盒、环保棺及寿衣等殡葬用品销售价格的购销差率管理。

  二是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及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是组织人员清查馆内出售的殡葬用品是否还存在违规定价的问题,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为民惠民。

  四是由分管领导指导业务负责股室加强对市殡仪馆的监督管理,组成专项小组在重要时间节点前往市殡仪馆实地检查,动态掌握殡葬用品销售情况。

  (十)政治意识有待加强,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8.对“政治站位和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以此次巡察反馈为契机,依托党政公文写作技能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局机关与直属单位记录人员学习会议记录规范书写,注意用词表述及常见的错误表述。

  二是根据《2021年民政局党总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组织民政系统上下围绕10个方面的学习重点和每个月的学习内容,加强政治素养对履职工作的理论指导和学用结合。

  三是根据《梅江区民政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自4月起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题宣讲等方式,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四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掌握,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19.对“未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重新调整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充分发挥“一岗双责”,负责分管股室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中听取和研判党建工作开展,深刻认识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统筹抓好民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积极向区纪委党风廉政办公室请教,于9月7日向区纪委派驻组发函,请求核准把关我局新修编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否合规,及时完善制度汇编。

  四是按照党组领导班子的职能职责,修订《梅江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梅江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制岗位职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对“规章制度制定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按规定调整项目资金额度过会议题,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会议类型,依规修订《梅江区民政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二是结合新编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汇编》,对现有规章制度汇编进行梳理校对,重新修编《梅江区民政局行政管理制度汇编》,现已修订了102处条款,修编了13项规章制度,新增2项制度,并于修订之日起开始施行,切实将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健全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按规定严格执行。

  21.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坚持民主议事、民主决策,落实班子谈话交流,实现局党组(总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工合作有机统一,涉及民政领域行政办公事项提请局长会议先行研讨决定,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时可先行由局党组会议研讨形成初步方案。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梅江区民政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实行“会前议题调查、会中集体讨论、会后跟踪实施”三环规范过会决策程序,以保障决策过程合规有效、民主公正。

  (十一)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22.对“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做好正确的宣传引导,强化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对民政领域最新政策的掌握,同时做好宣贯解读及舆情处置,不定期组织社会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并在日常接待群众办事时面对面进行政策宣传。

  二是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督管理,做好基层社会组织党务指导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做好全区社会组织党员及党组织统计工作,并将数据定期上报区委组织部。

  三是扎实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发放宣传手册,督促并要求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开展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情况自查自纠,定期组织队伍深入摸查,结合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年度抽查审计、双随机公开和执法工作。

  23.对“在阵地建设、专题调研方面的具体措施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班子每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效地将意识形态与政治理论学习、民政业务紧密结合,对标学习,使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二是由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中,监管指导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建设“年始计划部署、年终阶段跟踪、年末总结归纳”。

  三是各党支部配备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议记录本,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题研讨会议,同时丰富意识形态学习形式,深入思考民政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针对其进行研究部署、落实措施、消除隐患。

  (十二)党建工作规范化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

  24.对“区民政局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在自身主动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明确要求分管副局长研究细化党建工作,切实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局党组及其成员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必须包括抓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是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建主体责任,要求各支部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党建工作问题,坚持与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部署、落实,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及局党建制度有关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三是积极向党群系统申请刻制并启用民政系统各党支部印章,保证党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四是根据《梅江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内容,对标对点,进一步自查自纠,重点要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规范民政系统的党建工作和党内组织生活,加强与挂点村的结对共建工作,指导建强基层组织建设。

  25.对“区民政局党组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得体会存在严重抄袭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自6月28日党组会上主要领导通报了巡察“回头看”工作口头反馈情况后,班子成员及时提交了心得体会原稿,并向区委第二巡察组作个人材料报送问题的情况说明,我局以此为鉴,督促归档人员今后要认真核实存档材料,进一步规范归档文件管理。

  二是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担起带好队伍的责任,以反馈问题为导向,自觉做好中心组专题研讨、干部职工学习交流、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个人材料的撰写,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个人材料撰写的监督检查,涉及心得体会抄袭的干部均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内容,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三是由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强化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由分管领导对涉及心得体会抄袭的干部针对性地开展谈话提醒,提高思想认识,消除干部队伍的懈怠侥幸心理。

  四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抄袭行为作出通报批评,警示全体党员干部端正思想意识,真正用心学习,杜绝形式主义,同时涉及心得体会抄袭的干部在会上逐一作自我检讨,并提供书面检讨书。

  26.对“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班子成员重新提交了个人对照发言材料原稿,并向区委第二巡察组作个人材料报送问题的情况说明,针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完整”的巡察反馈问题,后期我局将强化对个人材料的监督检查,根据民主生活会规定要求,提醒局领导班子完善做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如实完整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时督促归档人员认真核实存档材料,进一步规范归档文件管理,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

  二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紧扣巡察“回头看”整改主题,针对检视的三个方面14个问题,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收集会前谈心谈话记录累计有17份,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听取意见建议,共收集整改措施近160条,强化问题意识,重点对标《中共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八届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三是在8月31日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紧盯不放、持续跟进、整改彻底。

  27.对“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不规范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领导班子,各股室、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按照各自分工及职责,严格管理干部队伍,每季度开展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党组成员与分管党员干部、各支部书记与所属支部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3次,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的班子成员,纪律意识淡化、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屡教不改的予以严肃问责,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

  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认识谈心谈话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广东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党内谈话登记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谈话提醒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开展好谈心谈话工作,确保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2021年第1-3季度,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开展了12次谈话提醒工作,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严肃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累计日常谈话24场次,提醒谈话11场次,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党内谈话记录和整理党内谈话工作台账,按要求每季度报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落实党内谈话常态化。

  (十三)选人用人不规范

  28.对“区民政局选人用人记录材料不够详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条例,要求督促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干部要抓好个人业务能力学习,强化对选人用人方面工作职责和操作的掌握。

  二是人事干部再次重点检查2018年至今提拔晋升的干部个人档案,同时结合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移交工作,明确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具体要求,对民政系统干部个人档案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理,并及时补充详实相关人事材料,目前已将48份事业单位聘用干部个人档案移交至人社部门。

  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有效杜绝和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人事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根据《梅江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规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要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规范干部提拔、干部任免、干部监督、干部激励等工作程序。

  29.对“干部配置不合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预计2022年3月31日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就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研讨,为进一步理顺各股室职责,优化人员配置,重新编订了局机关“三定”方案,并于5月起向区编办报批核准。

  二是为更加合理规范人岗配置,现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调整股室负责人,在我局现有符合条件队伍中推荐考察优秀干部,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并按相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目前我局新修编的“三定方案”及核增执法编制请示等待区委编办核准中,预计2022年3月31日完成。

  (十四)防范廉政风险意识有待加强

  30.对“财务报销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基础业务培训和集中思想教育,认真学习掌握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素质水平。

  二是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政支出自查自纠,规范和完善费用报销凭证,按巡察整改要求,经费申请需经局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同意后,凭签字的过会议题审批表方可划拨,财政经费划拨要附带行政往来结算票据及相关凭证,指导业务股室及直属单位在发放物资、慰问金时均配备签领手续,财务人员要对原始凭证实行层层把关,逐一对照检查,确保票据和报账流程符合要求。

  三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机制,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等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执行财务往来票据管理,由财务分管领导监督抓好财务费用报销审批控制,指导改正费用报销的错误做法,完善费用报销手续及社保缴费审批流程。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回头看”整改,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仍有不少需要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快推进整改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我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全面梳理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对标对点,加大调度,锤炼作风,以实打实的举措落实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好局党组书记、局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领导班子的职责分工,督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工作,摒弃空谈虚做的不良风气,确保整改任务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落实,同时不断在整改过程中反思过去,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后实践中妥善严谨地完成各项工作,避免再犯同类错误,确保巡察整改变为政治常态。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积极履行民政系统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督办职能,主动抓好各股室和直属单位各项整改任务的指导安排,针对局党组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未落实到位的3项整改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规定内容及工作职责,由责任领导牵头,督促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做好精准施策,强化跟踪问效,根据整改进展适时调整措施,及时组织专题会议集中研讨,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在整改工作上下功夫,着力破解堵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能在限期内得到有效落实。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监督长效机制

  我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聚焦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二巡察组及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对照我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方案,一以贯之地抓好巡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统筹多方力量,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拧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开关”,加大民政系统的队伍管理力度,严肃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做到政治觉悟与时俱进,杜绝形式主义,强化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促使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196861;邮政信箱: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0号;邮政编码:514000;电子邮箱:mjqmzj686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