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民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民办函〔2023〕82号)文件要求,梅江区现有社会组织法人库中本级登记并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7家,我局抽取3家志愿服务组织以书面检查加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
在本次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抽查工作中,3家志愿服务组织均能自觉配合检查,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基本能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现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结果通报如下: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5日